8月5日,北京市住建委發布《關於進一步完善商品住房限購政策的公告》,租商務樓網站明確夫妻離異的,若原家庭在離異前已擁有2套及以上住房,自離異之日起3年內,任何一方均不得在本市購房。
新規自5日起執行,在《公告》發布前提交離婚申請,尚未正式辦理離婚登記的,離婚後仍然按照原先的政策執行。
此前於2017年3月,北京接連頒布多項新的樓市調控政策,即“3.17係列新政”。根據彼時新政,夫妻離異後任何一方買房的,隻需符合樓市限購政策即可,隻是對於離婚一年以內的房貸申請人,商貸和公積金貸款均按二套房信貸政策執行。